誰來執行史上最嚴的《食品安全法》新的《食品安全法》被全國人大常委會討論通過之際,云南再次發生了導游對游客爆粗口事件。
深度挖掘發現,云南導游對游客爆粗口雖然令人憤慨,但導游也是受害者。最直接的原因是“低價團”;深層次的原因是監管缺失,競爭無序。有人質問:為什么2013年剛剛出臺的《旅游法》卻管不住“低價團”?
新的《旅游法》出臺這么久了,也沒有好好執行。關于旅游“低價團”現象,自有專家解讀。筆者更關心食品。新修訂的《食品安全法》規定,“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……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,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;”其處罰下限是2009年《食品安全法》的25倍。因此,把新修訂的《食品安全法》稱作史上最嚴格的《食品安全法》,說我國是食品安全最嚴厲的國家,并不為過。
但是,這么嚴厲的法律,誰來執行?回答是肯定的:食品藥品監管部門。
進一步問: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能夠履行新《食品安全法》賦予的職責嗎?答案應該是沉默。
2013年中央力推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改革,到了地方,推到今天,食品安全監管隊伍建設可謂五花八門。有的地方是職能三合一,有的是機構三合一。在職能三合一的地方,出現了工商質監職能劃轉時把任務、力量捂著,劃轉結束后基層人員無事做,而新的食藥監部門基層無人監管。在機構三合一的地方,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是市場監管局的一個加掛單位,這一加掛,使被稱作史上最嚴的《食品安全法》起碼打掉三分之二的折扣。基層監管機構、人員更是五花八門,有的鄉鎮街道的機構人員由政府管理,有的由縣市區食藥監局管理。有的地方,相當比例從事食品安全監管的人員是事業編制,而非公務員身份。更令人不解的是,今年初,國家食藥監總局局長悄無聲息的被更換,從而使陷入困境的食品監管體制改革又蒙上一層迷茫的薄紗。
而與之配套的下放省級層面工商、質檢垂直管理體制的改革卻遲遲沒有啟動;兩家垂管與地方管理之間機構配置懸殊問題沒有任何的消化性安排。兩家垂管體制慣性運行,毫無剎車跡象。
因此,對于食品安全監管下一步怎么改革,基層人員可以說六神無主。只能是監管一天算一天。由于監管力量、監管計劃、監管支持、監管預期等各方面的因素,導致在食品生產經營很多環節,監管處于空白狀態。這種狀況,非常令人擔憂。從目前食品安全總體穩定這一點來看,似乎是食品從業者良心在支撐。但是,這種局面能夠支撐多久?誰也不敢打包票!
顯然,靠當前這種局面中的食品監管機構、隊伍來執行《食品安全法》,無論是職能三合一,還是機構三合一,總體執法效果并將大打折扣。因此,食品監管領域的“低價團”——問題食品可能卷土重來,并非危言聳聽。
與旅游行業“低價團”導致“爆粗口”問題不同的是,食品安全出了問題,并非是鬧劇,而是悲劇。
食品安全人命關天,事關民族的體魄。誰也不會答應食品安全出現系統性、區域性問題。絕對不能在食品安全上上演悲劇!
杜絕這種事件發生,防控這種局面出現,唯有痛下決心,快刀斬亂麻,全面落實食品安全改革體制。以最快的速度,使機構到位、人員到位、職能到位。食品安全才有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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